教工(含合同工)、毕业生须满足以下条件,方可通过图书馆离校审核。
1)所有离校人员需还清所借书籍(含芸借购图书)及缴清图书欠费;
2)研究生办理毕业离校手续,根据当年图书馆相关要求,完成本人电子版学位论文提交并经审核通过;
3)满足以上条件者,携带离校通知单到图书馆总馆一楼服务台盖章,办理离校手续。